【导语】:去年12月1日,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财政局发布了有关郴州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的最新消息,郴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摘抄了政策原文,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0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73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基金实际,决定将我市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纳费率由0.7%调整为0.5%,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 州 市 财 政 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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