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9年12月12日,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对郴州市产假做出了最新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郴州市产假最新规定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顺产产假一共拥有158天。
其中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总计为158天。
1.陪产假:20天
2.难产产假: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
4.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15天
5.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30天
6.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产假:42天
7.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政策原文: 《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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