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基本流程可以概括为“先备案、选定点、持卡(证)就医”,三个步骤缺一不可。想要了解更多,详见下文。
报销人员
参加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农民工"和"双创人员"等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指符合郴州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郴州参保人;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郴州参保人;
6.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外以上情形(非急诊且未办理转诊)的其他异地就医的郴州参保人。
报销流程
第一步“先备案”: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并上传到国家或就医地结算平台,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即可获取备案信息。
第二步“选定点”:参保人员选择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可办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第三步“持卡(证)就医”: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则还可以凭身份证进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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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零星报销
原则上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必须进行联网直接结算,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携带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后台零星报销:
1.出院诊断书(或出院小结)。
2.住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总清单
4.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
6.如为他人代办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出院诊断书、收费票据及费用总清单均需有就医医院盖章。请在出院之日一年内申请报销,无特殊情况,一般受理资料后7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