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办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初审表

2.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档案

4.停发工资的证明

5.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社保局经办机构提交失业金申请材料

2.科员初审,交科长复核后,签发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通知

注:10人以上,需报局长审批

50人以上,需报人社局分管局长审批

失业金领取标准:

1.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北湖区、苏仙区904元/月,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824元/月

2.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85%

办理地点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燕泉北路39号

资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

资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资兴市教师进修学校附近

郴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