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郴州2022教资认定第一段(春季批次)6月20日-6月24日,6月27-6月28日;第二段(秋季批次)10月24日-10月28日。
郴州2022教资认定现场认定时间:
第一段(春季批次)6月20日-6月24日,6月27-6月28日
第二段(秋季批次)10月24日-10月28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遇网报系统关闭,现场确认时间将顺延。
推荐阅读>>>>>>>>郴州各区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拓展信息:
重要提醒
(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各级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时要注意开窗通风,保持距离,下车后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到达场地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相应材料须齐全、真实、有效,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要对照材料种类清单及说明,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材料,需要提交原件或复印件的材料,要按材料种类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整理(各类证件的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照片除外),所有需提交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四)认定机构为郴州市教育局的申请人,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等原因被退回材料需进行材料更正、补交的,须在6月29日重新提交材料再次进行现场确认,未在此期限内更正、补齐材料并重新进行现场确认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须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确认等工作。因错过网上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个人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齐全、材料未通过验证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请于6月10日前(春季批次)、10月11日前(秋季批次)通过各级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郴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郴州认定最新消息、申报时间及入口、申请指南、认定机构。